慢性扁桃体炎不仅由于本身炎症蔓延可引起邻近器官的感染,如中耳炎、鼻窦炎,喉、气管、支气管炎等,更重要的是为人体常见的感染病灶之一,与急性肾炎、风湿性关节炎、风湿热、心脏病、长期低热等疾患关系密切。因此,在扁桃体炎反复发作时除抗感染治疗外,必要时应手术治疗。扁桃体过度肿大或发生肿瘤等疾病时亦应考虑手术治疗。
适应证
1.慢性扁桃体炎反复急性发作或多次发作扁桃体周围脓肿。
2.扁桃体过度肥大,妨碍吞咽、呼吸功能及语言含混不清者。
3.慢性扁桃体炎引起风湿热、肾炎、关节炎、风心病等的病灶,或与临近组织器官病变相关联者。
4.扁桃体角化或白喉带菌者,经保守治疗无效者。
5.各种扁桃体良性肿瘤,对恶性肿瘤则应慎重选择病例。
扁桃体切除术禁忌证1.急性扁桃体炎发作时,一般不施行手术,需炎症消退后3-4周方可手术。
2.血液病、高血压、代偿机能不全的心脏病、活动性肺结核等均不宜手术。
3.风湿热及肾炎等全身症状未控制时不宜手术。
4.脊髓灰白质炎及流感,妇女月经期暂时不宜手术。
5.病人家属中免疫球蛋白缺乏或自身免疫疾病的发病率高者。白细胞计数低于以下者。